认定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中家协长春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各有关单位:
省中家协于2010年7月9日—22日在长春市召开了《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长部分会长、常务理事工作会议。现将我省贯彻落实长春会议精神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积极准备参加中家协四届一次代表大会的经验交流材料。
交流内容着重以下四个方面
1、  就业方面:安置农民工、下岗人员、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待业人员就业典型等;
2、  培训方面:认真做好培训,成绩突出的典型;
3、  服务方面:热爱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的典型;
4、  协会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方面。如何发挥“窗口、平台、桥梁”作用的典型。
请各成员单位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并与8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省家协。
二、踊跃参加2010年度全国家庭服务业知名品牌企业评比
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决定今年在四届一次代表大会上表彰30个全国家庭服务行业知名品牌企业。有关评比条件如下:
1、  荣获国家先进单位的企业;
2、  连续两年以上荣获省、部级先进单位的企业;
3、  能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认真完成“就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三项重要任务;安排就业人员1000人以上;所属员工经过培训以后,达到初、中、高级培训层次,并将培训等级与工资挂钩,效果明显的;家庭服务服务质量无投诉,达到家庭、企业、协会三满意;
4、  企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纳税,并提供完税凭证;
5、  积极参加中家协和各省、市家协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会员职责,成为各级协会骨干企业,在同行业具有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