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要闻

《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5-11-12

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宅地址: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注册代码: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第二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满足的条件

姓名: 身份证: 性别: 文化程度:

籍贯: 年龄: 技能: 级别:

接受培训:

第三条 服务地点:

第四条 服务方式

□全日住家型 □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请在□内打√)

第五条 服务期限:   日至   日。

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 时至 时。

第六条 试用期及服务费用和保证金

1、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日。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约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双方约定的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甲方在合同期内免费调换超过 名家政服务员时,乙方每调换一次加收服务费 元/次。

2、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 元人民币/月。如家政服务员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按实际服务天数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 

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支票 □ 

3、保证金收取:(请在□内打√)

□甲方应支付 元给乙方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没有欠费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如甲方有欠费等违约行为,则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乙方应支付 元给甲方作为乙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乙方没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如乙方有违约行为,则在扣除其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后,余额应如数退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在乙方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且家政服务员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⑧试用期内调换 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岗 日乙方未派替换人员到岗工作的; ⑩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如遇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应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 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务员财产、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家政服务员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2)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⑥甲方无正当理由 次以上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的;⑦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真实、体检合格、符合甲方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江苏省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指导家政服务员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3)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

(4)乙方应为家政服务员购买:□《家政职业责任险》□《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险》□其他 (参见《商业保险保单》);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每超过1天按应付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务员原因(突发疾病或发现不良行为的)而不继续使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乙方应在家政服务员离职之日起3天内重新提供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月服务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协助处理,属于乙方管理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免责条款

1. 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1)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家政服务员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2)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3)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4)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家政服务员不负责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家政服务员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 以上内容若由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